陕北民歌保护迈入法治新阶段
榆林、延安两市陕北民歌保护条例明年1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2025-12-23 12:37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辑:张静
信息来源:中国文化报 2025-12-23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公布《榆林市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和《延安市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两部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陕西省首次针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陕北民歌开展的市级专项立法,标志着陕北民歌的保护传承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两部条例均确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优先、守正创新”原则,系统规范了歌词歌谱、演唱技艺、文献档案等核心保护对象,并通过资源普查、传承人管理、教育普及、传播推广、产业融合等举措,构建科学、可持续的保护传承体系。两部条例的实施将有效应对陕北民歌原生环境变迁带来的传承挑战,为新时代非遗保护提供制度保障,让这一古老艺术在新时代实现活态传承与创新性发展,让黄土高原的天籁之音代代相传。
陕北民歌是黄土高原孕育的民间艺术瑰宝,以信天游、小调、号子等为主要形式,《东方红》《兰花花》《三十里铺》等经典曲目广为传唱,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作为其核心流传地,榆林、延安近年来持续推动陕北民歌的保护与活化利用。(秦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