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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实施八大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林下经济、海上粮仓、文旅康养等生态效益型经济,探索创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模式。鼓励开发低碳旅游、智慧文旅等产品,推动茶旅融合、竹旅融合、渔旅融合。
《意见》提出,要统筹城市与农村,实施沿江向海美丽样板工程,重点打造环武夷山带、闽江金溪流域、木兰溪流域、厦门湾、东山湾等山美水美乡村带。到2027年,全省美丽乡村整县建成率达50%以上。推进城乡绿色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城内“小山水”与城间“大山海”贯通融合,系统布局重要绿地空间、生态廊道,打造依山傍水、串联城乡的“万里福道网”,保护城乡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
《意见》还明确,要统筹陆地与海洋,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工程,统筹推进“蓝色海湾”整治、红树林及海岸带保护修复行动,推进美丽海湾提质增效,在厦门等地打造全域美丽海湾。到2027年,全省美丽海湾建成率达50%以上。推进滨海风景道建设,逐步实现沿海城市滨海沙滩景观带全覆盖。在海坛岛、湄洲岛、泉州湾、厦门岛、东山岛岸段建设绿地(山体)公园、生态廊道,打造山海贯通、开放共享的千里滨海碧道。(李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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