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多举措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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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4 10:19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旨在持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聚焦财政、税收、金融等七大主要任务细化24项具体举措。

  《实施方案》提出,统筹安排和使用中央和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统筹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债券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文化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文化领域重大改革工作,协同推进文化强区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做好重点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对独立申报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电影、电视剧、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给予500万元资金奖励,对首次公映票房累计达1亿元到5亿元、5亿元以上的电影分别给予300万元、400万元资金奖励,对获得文华大奖的舞台剧给予400万元资金奖励,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文学作品给予150万元资金奖励。优化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水平,因地制宜布局文化设施,支持实体书店转型升级。

  《实施方案》提出,支持打造“我和草原有个约定”文旅商品品牌。对以“歌游内蒙古”“我和草原有个约定”为主题的系列文化旅游商品研发、实体店建设、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园区、驻场旅游演艺、全国性文旅展会、全区文化旅游商品大赛等予以支持。支持微短剧等影视作品赋能文化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对文物资源密集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和合理利用,对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内的建筑进行普查,推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多规合一”。鼓励区内文化企业积极参与对外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实施方案》提出,探索建立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协同合作机制,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文化机构、科技企业、创意产业等多方合作。支持文化领域培育建设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搭建跨文化部门综合数据服务平台,支持文化领域大模型建设。

  《实施方案》还提出,大力拓展绿色算力应用场景,赋能文化产业和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转型,对入围国家数据局“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设立哲学社会科学、文化文艺、新闻舆论、国际传播、互联网宣传、文化经营管理和文化科技等人才培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