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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推动文化旅游业强链延链补链、提升文旅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数字赋能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文旅消费市场扩容提质增效4方面14条措施。
《意见》明确,实施全域文旅提升工程,培育5个文旅集聚区,分类构建蓝色海丝、绿色休闲、红色文化3条旅游带,精心打造“七沿”文旅产品,支持打造10个旅游演艺精品。实施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工程,鼓励开发非遗主题沉浸式体验项目,打造一批非遗特色街区和景区。实施“文旅+百业”工程,推进文化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景地联动升级工程,开展景区“强基焕新”行动。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工程,推动设立福建省文化旅游业发展投资基金。实施龙头企业引育工程,积极引进国内外文旅头部企业来闽投资建设或参与运营文旅项目,促进更多高端酒店、文旅装备制造企业落户福建。
《意见》还提出,完善“快进慢游”旅游交通网络,编制《福建省旅游公路发展规划》,支持水上特色旅游航道建设,提供“旅游直通车”和“机场快线”等服务。健全文旅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国际化的旅游目的地服务标准,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游客中心—旅游咨询点”三级旅游咨询体系,新建改扩建一批旅游停车场,打造一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加强文旅市场监管与服务,落实“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机制,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实施景区数字化改造提升工程,开展景区信号“星级”评定和发布,培育一批智慧景区,培育沉浸式数字文旅体验项目,优化提升“畅游八闽”平台服务功能。实施提振文旅消费专项行动。创新开发“福建礼物”系列消费产品,打造簪花围、三条簪等“闽派国潮”品牌,推动开行入闽旅游专列,推动发行“清新福建”文旅惠民卡等。(李金枝)